律师解析:代位权所产生的法律效力主要涵盖了如下几个层面: 第一,身为债权人,可以根据自身的名义,去行使原本应属于债务人的那部分对抗对方法律关系上的主体的权利,由此,对方当事人就负有为债权人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的法定义务; 其次,在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过程中所获取的所有财物,应当直接归属给债务人本人; 再次,对于债权人在代位权行使过程中的所有必要费用,均由该债务人为其承担; 需要特别关注的是,债权人所能行使的代位权的范围仅仅限于他们已经到期的债权。 同时,如果对方当事人针对债务人存有的抗辩理由,都可以向债权人提出异议,比如关于债务已过诉讼时效的抗辩等等。 总而言之,设立代位权制度的根本目的在于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防范并制止债务人因自身懈怠而未能充分行使自身权利从而给债权人带来损失的潜在风险。 |